“萍乡鹅湖公园幼女被猥亵”事件全经过,这些事家长一定要教!
2020-05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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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
萍乡鹅湖公园发生了令人愤怒的一幕:
一名8岁女孩遭到了...
事情发生在4月28号下午1点多,一名8岁女孩和她的叔叔一起到鹅湖公园游玩。叔叔上厕所时,女孩就在厕所外面等候,不料这时一名陌生男子向她伸出了黑手。
女孩的叔叔:
我在上厕所的时候,我侄女就站在外面,我出来后,就看到那个男子在动手动脚。
接到报警后,
特巡警随即赶到现场,
将这名男子控制住。
据调查,猥亵小女孩的男子姓彭,是上栗县长平乡人,今年47岁,属于无业游民。据他交代,当时只看到小女孩一个人站在厕所旁边,周边也没有其他游客,他就心生邪念。
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二大队中队长 袁帅:
他本来想强行抱小女孩进男厕所,但遭到小女孩强烈反抗之后,他就开始在原地对小女孩意图猥亵,他自己也承认了。
查实男子有猥亵幼女的行为后,
特巡警当即把他送到了洪山派出所。
目前,这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。
警方提醒
广大家长,在公交车、公园等公共场所,一定要照看好未成年子女,不仅是小女孩,对小男孩也要注意看护!
如果遇到不法侵害,一定要及时报警求助。同时,对于遭受类似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,要注重心理疏导,如发现孩子行为异常,及时进行心理干预,避免对孩子造成阴影和伤害。
家长应教会孩子,对这些行为说“不”!
希望这些永远不会用到,
但还是请家长教会孩子!
来源:新浪网